
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市場主體申報公示2016年度報告的公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16年度市場主體年度報告申報公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度報告主體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統稱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均應向登記機關申報2016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二、年度報告時間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年度報告方法和步驟
市場主體自行通過網絡登錄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平臺申報年度報告,申報步驟如下:
1.信息公示平臺身份認證。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采取電子營業執照方式進行身份認證。內資市場主體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身份認證:(1)電子營業執照身份認證。持有電子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可以利用電子營業執照進行身份認證,登錄信息公示平臺進行年度報告。(2)聯絡員身份認證。市場主體應當到其注冊登記所在的登記機關辦理企業信息公示聯絡員備案,完成聯絡員身份認證。聯絡員備案后次日即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信息公示平臺進行年度報告。
2.申報年度報告并公示。市場主體登錄福建工商紅盾網(http://www.fjaic.gov.cn),點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圖標,進入“企業信息填報”模塊,持有電子營業執照的,選擇“電子營業執照登錄”;聯絡員備案的,選擇“工商聯絡員登錄”。登錄后按網頁提示操作,如實填報年報相關信息,完成向登記機關申報年度報告并公示工作。
個體工商戶可以自行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申報年度報告并公示,也可以以紙質方式向登記機關申報年度報告。
市場主體發現年度報告公示信息有誤的,應當在該年度報告報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時更正,更正前后的內容同時公示。個體工商戶以書面形式向登記機關申報年度報告的,其年度報告內容不再修改。
四、違反信息公示義務的法律后果
(一)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列入或者標記信息將由市場監管部門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二)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對其報送的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組織開展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的檢查活動。對于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對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標記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等級調整為“失信”,用紅色字體標注并向社會公示。
(四)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超過3年未依照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信用風險降低為“嚴重失信”,用黑色字體標注。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五)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標記為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各行政機關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懲戒措施。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取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監督檢查等工作中,亦將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
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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