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公司拼命24年 高管查出肝癌被降薪到每月1200元
律師:這是變相侵害職工權益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根據《廈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醫療期和工齡長短發放病假工資。本案中,公司雖然沒有違反病假工資最低要求——最低工資標準的80%(2015年廈門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2017年7月起調整為1700元),卻沒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發放。
據介紹,《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規定,職工病假期間依據工齡狀況決定工資比例,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3年以上者,為60%。1997年,省勞動廳出臺關于企業職工病假期間工資的規定,應以扣除獎金、津貼、加班工資為基數。
律師認為,根據尤先生醫療期和24年工齡,公司應酌情適當提高其病假工資待遇,否則就是變相侵害職工權益。
工作24年不幸查出肝癌,而之后發生的一切,讓人唏噓。這世上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來源:來源:杭州日報微信公號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寧化在線新聞頻道,不代表寧化在線的觀點和立場。
【責任編輯:馬威】
- 上一篇:14歲少女離家失聯 出走前曾與神秘男聊天并獲費用[ 08-09 ]
- 下一篇:男童被狗咬傷出院后病情再發作身亡 醫院判賠35萬[ 08-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