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一男子虐待多個孩子 被法院剝奪監護人資格
五個孩子已被送往福利院
父親稱福利院撫養是好事
據了解,劉明舉家為趙畈村貧困戶,當地鎮村此前對其實施了包括政策兜底、殘疾補貼、申辦低保、危房改造、金融扶貧、產業帶貧、到戶增收項目二次覆蓋、教育救助、社會救助等幫扶措施。
商城縣民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李先生稱,經商城縣人民法院判決后,民政局已經把孩子們接到了福利院,“除了最小的孩子,已有兩個孩子安排上了幼兒園,兩個入讀小學,學費都是民政局負擔,老大目前在姥姥家”。
商城縣兒童福利院陶院長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福利院給孩子們做過體檢,各項指標還可以,平時有專人照顧其生活起居,家屬也可以隨時看望。“在福利院,孩子們需根據年齡段和性別分開照顧,但睡覺的時候距離也很近,幾個兄弟姐妹也經常在一起玩。目前,他們已經慢慢地適應集體生活,小孩子比較調皮也很正常。”
劉明舉告訴北青報記者,虐待孩子確實是自己的錯,村里人都覺得孩子送福利院是好事,他自己也覺得孩子由福利院撫養是好事,“但低保不知道會不會停”。目前,老大因為要上學沒去福利院,但生活費還是由民政局負擔。“我去看過一次孩子,今天,孩子們的媽媽、姥姥到福利院看望孩子,媽媽很想念孩子,希望能將最小的孩子帶回來撫養。”
在得知劉明舉夫婦被剝奪監護權后,有些社會愛心人士希望可以領養孩子。對此,李先生表示,由于孩子的父母都還在,如果有人想領養也需要根據法律規定,并征得被監護人及其父母同意,同時,民政局也會對收養人的家庭情況進行審核。“民政局會按法律規定,監護孩子到成年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孩子成年后還在上學,民政局也會按相關法律規定盡到應盡的責任。”
被問及是否同意孩子被領養時,劉明舉說,大的被領養可以接受,最小的孩子不能被領養。對此,孩子的姥姥表示,她曾勸過女婿別生那么多孩子,養不活,但他不信,“他家經常不燒飯,就吃方便面,孩子衣服要每天換洗,要給燒飯燒菜,我也養不起,送到福利院挺好的,別人領養就成人家的,我就看不到了,在福利院我們還能去看幾眼。”
文/本報記者 李濤 實習生 戴幼卿 余漠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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