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在不動產抵押登記時不再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不動產抵押登記流程,精簡不動產抵押登記收件材料,全面提升不動產登記能力和便民服務水平,方便不動產權利人保管和使用不動產權證書,我局對辦理抵押權登記收件材料作出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日起受理的不動產抵押登記業務(含抵押權首次、變更、轉移、注銷登記),不再收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舊版產權證書,以下統稱《不動產權證書》)存檔。
二、2021年5月1日前已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的,《不動產權證書》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抵押貸款已結清的。憑抵押銀行出具的注銷抵押申請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他項權利證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2-4號窗口辦理抵押注銷登記,再到17、18號窗口領回原辦理抵押業務時登記機構收取的《不動產權證書》。
(二)抵押貸款未結清的。抵押人可憑身份證明材料到17、18號窗口領回原辦理抵押業務時登記機構收取的《不動產權證書》。
三、2021年5月1日后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的,《不動產權證書》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現房抵押登記類。只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核對并掃描錄入系統,通過不動產登記系統的登記簿記載抵押權信息及抵押注銷信息,不動產登記中心收取《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存檔,原件由權利人保管;抵押登記審批通過后,不在《不動產權證書》上加注抵押、注銷抵押等抵押登記信息,抵押登記信息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為準。
(二)按揭抵押登記類。商品房按揭預抵押登記轉現房抵押登記后,各商品房開發項目購房業主憑本人身份證到所屬樓盤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四、為保障權利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凡我縣轄區內意向性產生不動產權抵押、轉移等行為的,可共同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標的物查封、抵押、注銷、異議登記等狀況,避免權利人及利害關系人利益受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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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化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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