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的通知
各農藥經營者、單位或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農業部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暨《福建省農業關于切實做好農藥經營審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國家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為了確保我縣農藥經營許可證審核發證的順利進行,現將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條件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7年)農藥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知道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倉儲場所并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的農藥經營區域;
(三)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鳳、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藥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柜臺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
(四)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五)有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二、提交申請材料
1、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經營人員的學歷或者培訓證明;
4、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地址、面和、平面圖等說明材料及照片;
5、計算機管理系統、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設備、安全防護、倉儲設施等清單及照片;
6、有關管理制度目錄及文本;
7、房產證或租賃證明。
填報須知:申請材料應當同時提交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其加蓋的公章須與申請人名稱完全一致,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電子文檔采用word、jpg等格式。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請在2018年7月10日前到寧化縣農業局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地址:寧化縣農業局四樓植保植檢站聯系人寧仲根, 聯系電話0598-6828785)。2018年8月1日后,縣域內所有農藥經營者必須持取得經營許可證。
2.受理辦理機關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3.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4.辦理成功后頒發農藥經營許可證。
附件: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寧化縣農業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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