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出臺29條措施應對疫情,做好“六穩”工作
近日,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寧化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扎實 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就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提出四方面具體措施。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
一、加強金融服務保障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1.降低信貸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通過實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減免手續費等方式,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至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至少同比降低0.5個百分點。
2.紓解企業資金困難。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中小微企業,金融管理部門要主動幫扶、加強協調,各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中小微企業,各銀行機構要通過貸款展期、調整還款計劃、增加信用貸款額度和采用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全力支持其恢復生產經營。對在疫情期間未按金融管理部門政策要求擅自抽貸、斷貸、壓貸的銀行機構,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3.加強融資需求對接。充分運用“產融云”、“福企云”等平臺,多渠道宣傳推介疫情防控優惠信貸政策和金融產品,加強線上銀企對接,加大對受疫情影響企業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有效滿足差異化金融需求,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增長20%以上。各有關部門要篩選雖然暫時困難、但有發展潛力、真實資金需求和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和項目,積極向銀行機構推介。
4.對受疫情影響人員給予信貸支持。對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貸、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對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二)降低信貸融資成本
5.為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爭取貸款貼息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幫助申請省上貸款貼息,對其在2020年2月-4月新增生產經營性貸款30萬元以上、放貸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不超過市場報價利率20%的,由縣財政給予市場報價利率50%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為6個月,單個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6.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優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增貸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免收融資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的融資擔保“白名單”企業,2020年5月1日前到期的貸款采取續保續貸措施。
(三)開通技改、金融服務綠色通道
7.支持企業技改融資。進一步用好用足省級技改基金政策,推薦我縣項目申報省重點技改項目,加快報批進度,積極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融資。
8.優化融資服務工作機制。各金融管理部門、銀行機構組建應急融資業務保障專班,指定專人負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應急金融服務保障工作;對疫情防控涉及的相關部門、各類企業和個人辦理應急金融業務,應開辟“綠色通道”,采取“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切實提升財政資金劃撥、支付清算、現金供應、跨境資金結算等金融服務質效。
二、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一)支持企業拓展市場
9.支持企業參加展示展銷。鼓勵企業把握疫情解除后消費需求釋放契機,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參加境內各類展示展銷活動的,在享受省、市級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展位費余額部分60%的補貼。
10.給予旅行社組團入寧獎勵。鼓勵寧化縣內旅行社在疫情解除后積極組織團隊入寧旅游和療休養,對在疫情解除后兩個月內組織縣外旅游和療休養團隊10人(含)以上,住宿1晚(含)以上、游覽2個(含)以上收費景區的,按5元/人進行獎勵。
11.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向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給予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二)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穩定發展
12.加大對民生必須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行業補助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間,設施蔬菜保費縣級補助30%;蛋雞、牛、羊、兔等特色畜禽保費縣級補助20%。對承擔縣政府儲備任務的蔬菜批發經營戶,因儲備蔬菜產生的冷庫租金、冷藏電費、裝卸費、資金占用費、蔬菜損耗等費用,每噸蔬菜每月給予2000元財政補貼。
(三)支持生產性出口企業加快發展
13.扶持外貿綜合服務業態發展。為企業提供專業集成服務,幫助企業降低貿易成本、更好開拓國際市場,提高自營出口比重。發揮出口信保作用,建立健全國際貿易風險預警機制,并制定差異化應對措施。發揮國際商事認證服務職能,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完成出口訂單的企業,協助辦理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文書。
(四)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14.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疫情期間,對遭受損失的中小微企業,其2020年2月-4月實際繳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先征后補,由縣財政給予地方實得財力50%補助。落實與公益捐贈相關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政府及其部門,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企業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企業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
15.依法延長稅收辦理期限。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依法準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辦理稅務注銷登記資料的,依法準予延長承諾期限。落實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相關措施,全縣稅務機關要積極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和政策宣傳輔導等服務。
16.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和住房公積金的中小微企業,可延至疫情結束后三個月內繳納,不予加收滯納金。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繳納申報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中小微企業,準予延期申報,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繳納。建筑業企業在工程項目開復工后,應對疫情防控采取完善工地封閉式管理、完善人員防控、衛生消毒防控、日常監測監控等措施產生的額外費用按實計算,列入工程項目措施費計算工程造價。
17.優化辦稅服務、簡化辦退流程。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簡化退稅審批流程,確保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全面落實到位。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據實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辦理停業手續。
18.推動租金減免。中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承租我縣國有(集體)資產用于生產經營性活動,2020年全年不得調增租金,免收2020年2月份實際經營戶房租(含攤位費),3月份、4月份實際經營戶房租(含攤位費)減半收取。鼓勵村、社區集體資產和私人業主(房東)為實際經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兌現減收租金的村、社區和私人業主(房東),其年度實際繳納的增值稅、企業(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相關稅費實行先征后補,由縣財政按地方實得財力50%補助,補助金額不高于減收租金額。為減輕疫情期間住房困難群眾公租房承租負擔,協助中低收入家庭有序開復工,對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個人),減半收取2月-4月份租金;降低出租車運營成本,國有出租車企業給予在疫情防控期間繼續正常從事運營服務的出租車司機,按30%收取承包金;鼓勵其他出租車企業對疫情防控期間繼續正常運營服務的出租車減免承包金。
19.優惠企業用電價格。將電力用戶春節短周期電量使用時間延長至3月底,對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市場主體,免予考核一季度的偏差電量。扶持工業企業穩定生產,2020年2月-4月,累計用電量同比增長超過20萬千瓦時的中小型工業企業(不含自備電廠),用電增量部分給予每千瓦時0.05元獎勵。已享受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春節短周期直購電、豐棄水期電價優惠的企業,不重復享受。
20.支持公路交通保通保暢。對疫情防控應急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間,將“菜籃子”產品和重要生活物資納入應急保障運輸范圍,簡化辦理應急運輸通行證,對車輛實行“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不受臨時交通管制限制。應急運輸車輛違反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在確保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實行先放行后處理。
三、扎實推進項目建設
(一)全力保障項目建設
21.科學有序安排開復工。對春節未停工和已經復工的項目要確保連續施工,疫情期間建設項目可以按月提前支付工程款。落實“五個一批”項目推進機制,在充分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時,對1、2月份“五個一批”項目和省、市、縣重點項目開工、復工情況列入縣對鄉鎮、縣直部門“項目大比拼”考評。對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急需的防疫基本防護物品,予以優先協調保障。
(二)大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資
22.鼓勵外商來寧投資。對2020年在我縣新設或增資、并購的外商投資企業(除房地產業、金融業項目外)給予獎勵,外方累計實際到資200萬美元以上500萬美元(不含500萬美元)以下的按1%給予獎勵;外方累計實際到資500萬美元以上的,在享受省級利用外資獎勵的基礎上,再按0.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三)全面推行政務服務“馬上就辦,網上辦”
23.推行政務服務“五辦工作法”。實行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智能辦等“五辦工作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執行告知備案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網上備案。疫情防控期間,縣行政服務中心入駐單位對企業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快遞免費。
(四)加強協調服務和要素保障
24.支持重點領域項目建設。對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建設給予重點支持,積極爭取中央、省預算內支持,優先安排上級補助資金。
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一)加大企業幫扶力度
25.協調解決企業難題。深化“訪企業、解難題、促‘六穩’”專項行動,通過“e三明”APP、微信、電子郵件及必要的實地走訪等形式,“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研究協調解決企業在開工復產達產過程中存在的用電、用工、融資、物流、市場開拓等難題,為企業安全復工、錯峰開工、平穩生產提供有力保障。開通中小微企業法律咨詢熱線服務,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咨詢、代理等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
26.加快惠企政策兌現落實。加快政策兌現速度,全縣涉及中小微企業的相關扶持政策,各行業主管部門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在滿足兌現條件的情況下,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審核、兌現和撥付工作。
(二)實施穩崗扶持
27.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通過繼續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等措施,鼓勵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照3個月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執行。
28.支持企業引工穩工。實施勞動用工補貼,對各類機構和個人在2020年第一季度為我縣轄區內企業引進縣外勞動力的,給予2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對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和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從2020年2月開始至3月底,企業新招錄員工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工作滿半年以上的,經人社部門認定后,對新錄用員工給予每人600元就業補貼。對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提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29.鼓勵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方式。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可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和休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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