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定期曝光行人及非機動車闖紅燈 倡導文明出行
福州新聞網6月18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吳暉)為進一步強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委文明辦近日聯合市交警支隊開展“倡導文明出行、摒棄交通陋習”活動,每周對交通路口行人及非機動車闖紅燈等現象進行曝光,希望借此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抵制交通陋習。市委文明辦微信公號眾“福州微文明”已發布了相關提醒。
據介紹,未懸掛新式黃牌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三環路(含)以內道路、馬尾區羅星街道和馬尾鎮通行,違反規定的將被處50元罰款。
對假牌或遮擋號牌的將處以50元罰款。同時,對騎行電動車期間走機動車道、上高架橋快速路、走下穿隧道機動車道及逆向行駛的將處以20元罰款;對闖紅燈、違規載人等違法行為將處以50元罰款。
在其他縣(市)區登記報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五城區內通行,違反區域通行規定的將給予罰款50元。
交警部門也將加大對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力度,依法對未懸掛號牌、藍牌電動車進三環區域等行為進行查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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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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