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注!今年第一批省級基礎教育師資培訓計劃下達
2018年第一批省級基礎教育師資培訓計劃下達了。
看看有沒有你想參加的培訓吧。
培訓項目
1.本批培訓項目主要有省部聯合培訓項目、普通高中高級職稱教師培訓、高(完)中校長培訓、鄉村校長助力工程與鄉村教師素質提升工程、幼兒園骨干教師省級培訓、重點縣幼兒園教師遠程培訓、初中“壯腰”專項培訓、特教骨干教師培訓、培訓者培訓和“三科”部編教材培訓等。
2.培訓費按以下標準執行:省部聯合培訓項目的標準為3000元/人·年;遠程培訓的為3元/人·學時;集中培訓的為450元/人·天(報到離會合計不超過1天),用于師資費、食宿費、場地費、資料費、交通費以及其他與培訓有關費用支出。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往返及異地教學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有關規定回單位報銷。
培訓管理
1.承辦單位要按照《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省級培訓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在培訓需求調查的基礎上,認真制定培訓實施方案,具體應包括培訓目標、需求分析、名額分配、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師資、考核評價和經費預算等內容,確保方案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科學性。
2.承辦單位在組織實施培訓過程中,要加強教學管理,做好學員考勤和相關服務工作,確保培訓實效。培訓班結束后,要及時開展績效自評,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3.培訓經費管理和使用要嚴格按照《福建省省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閩財行〔2017〕18號)和《福建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閩財教〔2015〕76號)和有關財務規定執行,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項目經費。
工作要求
1.各設區市在分配培訓名額時應向農村學校傾斜。福州、漳州、三明、南平、龍巖、寧德市教育局在選派參訓學員時,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要單列培訓名額。
2.“師資隊伍建設”項目已納入2018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進展情況實行月報制度。各培訓承辦單位要根據培訓人數,合理分期分班,科學安排培訓時間,加快項目實施進度。除按計劃需跨年度實施的項目外,所有培訓任務原則上要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特殊情況最遲應于年底前完成。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簡稱為“省指導中心”)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督促項目落實。
3.承辦單位應于2018年2月18日前將培訓方案及《2018年第一批基礎教育師資省培計劃調訓名額分配表》報送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和省指導中心,方案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開班。調訓工作由省指導中心根據各承辦單位安排統一發文通知,各單位不單獨發文調訓。
4.省教育廳將采取學員滿意度調查和第三方評估方式對承辦單位的培訓質量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下階段培訓任務安排及遴選新培訓項目承辦單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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