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億ETC用戶注意了!ETC欠費超30日將上報個人征信



近日,央行、銀保監會公布《關于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對銀行開展ETC業務以及用戶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作出一系列規范,其中明確金融機構不得在用戶辦理ETC時強制搭售其他產品,用戶的ETC欠費超30日,將會上報央行征信系統,從而影響信用記錄。
揚子晚報記者 李沖
據交通運輸部最新通報,截至11月6日,全國ETC用戶累計達到1.6億,完成發行總目標的84.01%。《意見》提出,支持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推廣應用,力爭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費車道均支持移動支付產品。意見指出,ETC欠費超30日將上報個人征信系統。支持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取得信息主體授權和履行告知義務的前提下,將自通行交費交易日起超過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戶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清算機構應組織成員單位建立黑名單管理機制。
記者采訪多家銀行了解到,現在ETC用戶可以綁定借記卡,也可以綁定信用卡,而逾期是因為綁定信用卡的用戶沒有及時還款導致,某銀行客戶經理提醒,很多ETC的用戶綁定的信用卡并不是常用卡,所以沒有及時關注賬戶信息狀況,比較容易出現逾期的狀況,如果擔心逾期,可以開通短信提醒或者在銀行的微信公眾號里綁定銀行卡。“正常還信用卡的話,是不會出現逾期的。”這位銀行客戶經理表示。此前曾有持卡人反映自己“被消費”,經調查發現是ETC卡開通了小額免密免簽功能而遭盜刷。《意見》指出,商業銀行原則上應停止新增發行ETC聯名卡,用戶確有需求的,商業銀行應在發行時默認關閉小額免密免簽服務,并向用戶充分提示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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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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