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幫中國人維護海外權益的官方機構 卻在國內被侵權
原標題:幫中國人維護海外權益的官方機構, 自己卻被國內“侵權”了!
這兩天,正當網絡熱議“六神磊磊PK周沖”、痛斥“洗稿”現象的時候,驚發現,原來洗稿受害者絕不只是民間高手,官方機構也有“被傷害”的。這不,就在昨天,一向負責維護中國公民海外安全和合法權益的專門機構-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也被強行抄“洗”了。

1月23日,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的官方微博《領事之聲》刊發了一篇官方文章,內容是提醒中國公民在旅游時應注意的安全防范問題。文中列舉了2017年中國公民在海外旅游時遇到的種種問題,最后向廣大游客提出了三條建議。
這是一篇例行的有關海外安全的宣傳教育類文章,也是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常年來的一項日程工作。卻沒想到,就在第二天,此文被一家叫“中安特衛”的公眾號全文抄襲,并直接冠以“中安特衛專家”的名字。。。。。。

請看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的原文:

再看看中安特衛的原文:


看看外交部領事保中心的建議:

再看看所謂“中安特衛專家”的建議:

不知道“中安特衛”是什么樣的機構,但我想對這位專家說, 您的做法恐怕已不是“洗稿”了,而是“抄襲”。人家“洗稿”的多少能還裝模作樣地擼了一遍,怎么也算付出些加工和勞動。而您這樣不帶絲毫加工的拷貝粘貼,完全就是蠻橫地硬奪了。
本來,相信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開展宣傳教育的目的,就是廣而告之,受眾面越大越好。如果用公眾號轉載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的文章,并按“江湖規矩”簡單地注明一下來源出處,我相信政府部門一定是鼓勵和歡迎的。可如此這般全文剽竊抄襲、最后硬生生地給自己專家貼金的是做法,不僅是蔑視了原創者的辛勤勞動,也侮辱了廣大網民的智商。更嚴重的是,這種做法已經涉嫌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三條明確指出:“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絡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社、期刊社、網絡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托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絡上進行轉載、摘編并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注明出處,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紡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
終于,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也不得不出來,為自己維權發聲了。

對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這樣的聲明,筆者舉雙手贊成!
每個小學生在學習寫作文時都知道,“剽竊者可恥”。在知識產權和社會誠信日益受到重視和保護的今天,類似這樣的“抄襲之風”更是斷不可長!否則,既不利營造健康、清朗的網絡輿論環境,也會給我們社會發展以及青少年成長造成負面影響。
遵紀守法,體現在方方面面。而長期以來在知識產權領域,我國公民和企業的法治意識和法制教育還依然處于相對薄弱的環節。近年來,中國一些企業頻頻在海外因各種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被訴,導致自身利益受損,不少中國留學生也因考試作弊,在美澳等國以欺詐罪被捕或遣返。
類似現象都反映出一個道理,尊重知識產權、講究誠信,不僅是安身立命之本,更是長遠發展之道。漠視這條原則,必然會在某個時候受到懲罰。國內如此,海外更如此。個人如此,國家亦如此。
在邁向新時代的今天,中國必須堅定樹立起崇尚創新精神、尊重知識產權的社會風尚,全社會也須對此凝聚起高度的共識,各行各業的人們也都應身體力行。唯有通過一代代創新者的共同不懈努力,以及全社會參與者和體驗者的悉心呵護,才能逐步推動社會文明的進步,加快實現十九大提出的“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宏偉目標。
最后再另說一句,希望大家繼續關注海外安全話題,也期待看到更多有關這個領域的、精彩的原創文章,無論來自官方還是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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