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團伙考試作弊被抓:偷拍傳題分工明確“一條龍”
原標題:教師資格考試作弊組織者稱“保過”
昨日上午,作弊團伙在房山法院受審,團伙10名成員被控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試題罪。實習生 陳婉婷 攝去年上半年進行的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北京成人職業教育培訓中心奧鵬學習中心承諾考試“保過”,以無線電傳送答案的手段組織考生作弊,警方接到舉報后,在考試時將該團伙破獲。
昨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開審此案,10名團伙成員被控涉嫌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試題罪。新京報記者在庭審現場了解到,該團伙分工明確,專人分別負責招生、提供作弊設備、在考場外安裝信號接收器、進入考場偷拍試題和傳輸試題,房山、昌平三個考點共計30余名考生參與作弊。
三個考點起獲230個作弊器
去年3月11日,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當天,警方在不影響正常考試順利進行的前提下,在房山、昌平的三個考點外,查獲組織作弊的李明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起獲大功率發射器5臺、耳機作弊器170個、顯示屏型作弊器60余個。
據檢方指控,去年3月11日10時許,李明等人利用作弊器材,組織房山區首都師范大學附屬房山中學、良鄉二中及昌平區中國石油大學等考點的30余名考生作弊。
當天上午9時許,團伙成員蘇某指使丁某在豐臺區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博學樓408考場內用微型照相機將考試試題拍出,交給在考場衛生間內等待的郭某,因考場內手機信號被屏蔽,照片無法傳送,郭某將裝有試題照片的存儲卡帶出考場交給蘇某,后被查獲。
此外在去年1月,李明指使蘇某為其拍攝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題,并在考試過程中傳出,后李明通過微信向蘇某支付7000元。
檢察官現場批作弊“誤人前途”
昨日上午9點半,9男1女共10名被告人在房山法院受審。
檢方認為,10名被告人中,李明等6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涉嫌考試作弊罪;馬某為他人組織考試作弊提供作弊設備和幫助,涉嫌考試作弊罪;蘇某伙同丁某、郭某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出售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均應以非法出售試題罪追究刑事責任。
10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其中多名被告人的辯護人表示,由于考試作弊行為并沒有完成,未能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希望法院可以考慮從輕處理。
“不能以作弊是否達成目的來認定對社會危害的大小”,出庭公訴的檢察官董瑩指出:“要注意這場考試是什么考試,教師資格考試,師者,傳道授業解惑,通過作弊來取得這個職業的資格,那何以傳道,何以授業,何以解惑。通過作弊而走上教師職業的人,很有可能耽誤下一代,甚至幾代人的前途。”
該案未當庭宣判。
作弊團伙成員分工
李明 作弊團伙頭目,組織、協調作弊各環節
馬某 負責提供作弊設備
佟某 參與策劃作弊
李飛 李曉 崔某 徐某 發布“保過”信息,負責招生等
蘇某 郭某 丁某 偷拍考題帶出考場,為作弊作準備
■ 案情
幫助考生作弊 最高收1.4萬元
該案的第一被告人,也是主犯李明,案發前系北京成人職業教育培訓中心奧鵬學習中心的負責人。
“我們的機構是非常專業的,也在教育部有過登記注冊”,李明稱,該培訓中心做學歷教育培訓,有的學生學師范專業,畢業后想從事幼兒園教師工作,有學生擔心自己考試過不去,主動找到自己,詢問能否有辦法讓她們通過考試,因此萌生了組織考生作弊并以此牟利的念頭。
10名被告人中,馬某負責提供設備。其作弊設備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耳機式作弊器,裝置微小,這種耳機作弊器直接接收語音信號答案,另一種是類似于橡皮大小的長方體塑料塊,上面有顯示屏,通過這種作弊器可以接收數字信號答案。
其他團伙成員中,北京市諸子英文化傳媒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飛,負責在網上散布“教師資格考試保過”的信息,崔某與徐某主要負責招生、作弊設備的發放以及培訓考生使用設備,平均每名考生收取4000元的費用,有考生被收取高達1.4萬元的費用。
為了獲得更多“生源”,崔某還聯系了昌平區延壽鎮中心幼兒園教師李曉,她是本案中唯一的女被告人。
“崔某說是因為我也是教師,可能認識的人多一點,要我轉發朋友圈里的招生啟事,崔某告訴我,如果考不過,就得把錢退還,所以,我收考生的錢都一直在微信里,沒有給崔某。”李曉說,案發后,她立即將錢全部退還給考生,并在公安機關聯系自己的第二天主動投案自首。
“案發后,李曉也非常后悔。她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地村委會證明平時表現良好,況且她的孩子在她案發時還未滿兩周歲。”李曉辯護人稱,希望法院能夠對其從輕處理。
混進考場拍試卷 廁所內接應
有了馬某的設備“保障”,李明從蘇某處購買試題,“蘇某說開考半個小時后就能把試題傳給我,我就給了蘇某7000元錢,但是還沒拿到試題就被抓了。”
32歲的蘇某是碩士研究生,案發前系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的咨詢員。他也是該案中為數不多的有公職的被告人。
庭審中,蘇某表示,自己找到丁某和郭某,先讓丁某報名參加考試,拿到準考證后,用丁某的準考證制作了假證,考試當天,郭某拿著假證混進位于首經貿大學的考場里,躲在廁所里,待丁某拿著微型照相機偷拍了考題后,丁某再借口內急上廁所,將照相機給了在廁所里的郭某,但是因為考場里被屏蔽,照片一直傳不出來。
“我當天看到考場里張貼的告示中寫著考試作弊屬于犯罪,我也害怕了。”蘇某稱,他一直在考場附近的汽車里等待郭某,大約11點郭某從考場里出來找到他,倆人在車里傳輸照片時,被民警抓獲。
庭審后,對于為何鋌而走險違法犯罪,蘇某告訴記者,他每個月的工資為1萬元,但每月要還4000多元的房貸,還有近千元的車貸,感覺壓力很大,再加上自己還沒有結婚,需要存錢,于是想業余時間掙點閑錢,于是找到了在網上認識的李明。
“我們都是搞教育咨詢的,有共同的話題,李明問我能不能在教師資格考試中想點辦法,我就同意了”。蘇某說。
(文中李明、李飛、李曉均為化名)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實習生 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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