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障礙女子"被誘"消費24萬?美容院:事前不知
爭議
消費者所患精神疾病是否影響消費能力?
在周蘭看來,張琪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因此不能完全自主決定消費行為,在美容院的開銷應該退還。
張琪提供的一份《派遣員工醫療期協議書》顯示,2017年6月21日至9月20日為張琪的醫療期,從9月21日起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另一份北京市朝陽區第三醫院于7月23日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張琪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為混合性發作。自2017年4月以來病情活躍,情感異常混合發作,治療效果不佳。”母親周蘭認為,張琪對金額沒有明確的概念,“如果是正常狀態,那花這么多錢,我也認了。”
對此,美容院運營負責人馮先生表示,此前完全不知道張琪的身體狀況,在消費中張琪也沒有提到過她的身體狀況,“她也是做了很多服務項目,每一次都感覺很正常,她自己也從來沒說過身體狀況,我們就是當做正常成年人自主消費來看的。”馮先生稱,在他看來,現在母女倆拿出來一個證明,說患有“精神障礙”,要求把所有消費金額全部退還是不合理的,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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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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