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第八輪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業企業:
根據《福建省第八輪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認定辦法》(閩農產〔2015〕253號)和《福建省農業廳關于做好第八輪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閩農產〔2015〕261號)精神,現將第八輪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認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組織形式。申報企業必須是在我縣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2年以上的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類企業。
2、經營主業。企業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為主業,經營的農產品占總銷售收入(交易額)的70%以上。
3、經營規模。企業上年固定資產、銷售收入(交易額)達到規定標準(各行業具體申報標準詳見附表1)。對農作物專業種子(種苗)企業要求上年固定資產達1000萬元、銷售收入達2000萬元。
4、帶動能力。企業在本縣內建立較大規模的原料生產基地,對農戶輻射帶動面廣;企業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利益聯結機制健全,以土地、資本、技術、市場等生產要素為紐帶,通過訂單合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與農戶建立較穩定的產銷關系和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企業能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系列服務,有效地帶動農民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5、質量品牌。企業實行標準化生產管理,獲得GAP、ISO、HACCP等國際國內標準體系認證、出口產品注冊、各級名牌(商標)認定,或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等。生產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的企業納入省級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體系。
6、守法誠信。企業守法經營,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和違紀行為,近二年內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無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二、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報告,附企業簡介(企業成立時間、主要經營內容、發展歷程、組織結構、主要成就、發展前景等情況,800字)。
2.企業申報情況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
4. 真實、有效、規范的企業財務報表(2013-2014年財務審計報告)。
5.企業與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戶等經營主體簽訂的訂單農業、入股分紅、利潤返還等合同、協議等相關證明材。
6.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納稅情況證明材料(含完稅證明材料),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情況證明材料。
另外,企業可附送科技創新、應用新技術、優秀品牌、“三品一標”、企業或產品質量標準認證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程序
1、企業向縣農業局提出申請,遞交申報材料。
2、縣農業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報縣政府同意后,由農業局正式行文上報到市農業局。
3、市農業局復審并征求本級林業、漁業、糧食、供銷等部門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報市政府同意后,由農業局正式行文上報到省農業廳。
四、有關事項
各企業必須于12月5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一式6份報農業局產業股,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以A4紙規格按順序膠裝成冊,同時將電子文檔(其中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印章并掃描成pdf格式電子文檔)發送到nhnycyg@163.c
聯系人:張漢江 聯系電話:13859412605
附:第八輪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基本標準表[點擊下載]
寧化縣農業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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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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