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評選表彰寧化縣第二屆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縣直機關各黨委(總支),縣教育工委,縣華僑經濟開發區工委,縣非公企業工委,其他省市屬駐寧單位黨委(總支):
為深入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選樹“身邊好人”和道德模范,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切實提高市民素質,培育文明道德風尚,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推薦評選第二屆道德模范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以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主要內容,深入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廣泛發動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推薦和選樹身邊的道德典型,大力弘揚客家優良傳統和革命老區精神,在全縣掀起學習宣傳先進典型和爭做道德模范的熱潮,為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寧化,推進寧化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奠定堅實的思想道德基礎。
二、組織領導
本次推薦評選表彰活動由縣文明委主辦。成立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主任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縣文明委常務副主任鄭曉星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委文明辦、縣人武部政工科、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各一位負責同志擔任。組委會辦公室設在縣委文明辦宣教科,由宣教科具體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的日常工作。電話:6823893,郵箱:nhwmb01@163.com。
活動組委會辦公室下設評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審核推薦表彰人選,并提出建議名單。建議名單經組委會審議后,報縣文明委確定并予以表彰。
三、獎項設立和表彰數量
寧化縣第二屆道德模范分為“助人為樂模范”、“見義勇為模范”、“誠實守信模范”、“敬業奉獻模范”和“孝老愛親模范”五類,每類原則上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左右。寧化縣首屆道德模范獲得者不再參加本屆道德模范評選。
四、評選標準
(一)道德模范候選人的基本標準是: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際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跡突出、群眾公認。
(二)各類道德模范的標準是:
助人為樂模范:長期主動給他人無私幫助,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奉獻社會,關愛他人,贏得群眾高度贊譽;
見義勇為模范:關鍵時刻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勇于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社會上產生重大影響;
誠實守信模范: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中,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嚴格自律、履行承諾,享有很高的信譽;
敬業奉獻模范:立足本職、愛崗敬業,艱苦奮斗,在提高服務質量、勞動效率和工作業績等方面貢獻突出,影響廣泛;
孝老愛親模范:孝敬父母,關愛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諧,事跡感人,群眾頌揚。
五、推薦辦法和時間
推薦全縣第二屆道德模范候選人分為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和自我推薦三種方式:
1.組織推薦。由各黨工委(黨委、總支)負責組織上報。各鄉鎮黨委、縣教育工委各推薦2-3名候選人;縣直各黨委(總支)、縣華僑經濟開發區工委、縣非公企業工委、其他省市屬駐寧單位黨委(總支)各推薦1名候選人。工商、稅務等部門要重點推薦納稅大戶、“守重”企業中“誠實守信模范”人選。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按照標準和要求,對本單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條件和資格審核,征求有關部門(計劃生育、綜治或基層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意見后確定。”誠實守信模范”推薦人選還需征求縣人民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意見。
2.群眾推薦(不占組織推薦名額)。有10名以上群眾推薦的人選,可以由推薦群眾聯名向其所屬單位(鄉鎮)進行推薦,由推薦人選所屬單位(鄉鎮)進行初審、公示并征求有關單位(鄉鎮)意見后,由所在黨委、總支上報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3.自我推薦(不占組織推薦名額)。自我推薦的候選人,經所屬單位(鄉鎮)初審、公示,并征求有關單位(鄉鎮)意見后,由所在黨委(總支)上報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各黨委(總支)要高度重視寧化縣第二屆道德模范推薦評選工作,把推薦工作與近年來我縣開展的“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對活動中群眾已評選出來的“身邊好人”,特別是入選“中國好人榜”、“福建好人”、“最美人物”的,可優先推薦。各單位被推薦人員要按類別分別填報推薦表紙質和電子版材料各一份(附個人基本情況,2000字左右事跡材料、一寸免冠彩照),紙質版材料加蓋推薦單位、候選人所屬黨組織及協審單位公章后,于
六、投票評選
8月中旬,組委會辦公室將對各黨委(總支)推薦的道德模范候選人進行篩選,按50%的比例,確定正式候選人,并將其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在《寧化在線》網站上刊登,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投票。
本次評選投票,以網絡投票為主,同時接收信函投票,但不能重復。無論以何種方式投票都要填寫有效身份證號碼,保證選票真實有效。同時組織社會公眾投票,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道德模范(本屆道德模范候選人除外)、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優秀醫務工作者、杰出青年、三八紅旗手、身邊好人、優秀志愿者等30人組成“公眾代表”,對候選人進行投票。在群眾及“公眾代表”投票結束后,由組委會評選委員會進行無記名投票,并按照一般群眾、公眾代表和評委投票支持率分別占40%、30%、30%的比重,計算出每位候選人的總支持率,由高到低列出寧化縣第二屆道德模范建議名單。
七、審批表彰
縣文明委對寧化縣第二屆道德模范建議名單進行審定后,作出表彰決定,在9月中下旬進行表彰。
八、工作要求
1.精心組織,重在推動工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推薦評選表彰我縣第二屆道德模范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把開展道德模范推薦評選表彰活動作為加強公民道德建設的有效抓手,把組織評選表彰道德模范的過程變成深入宣傳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過程。
2.面向基層,重在群眾參與。評選表彰工作要充分體現群眾性,立足社區、企業、村鎮、機關、學校等基層單位,突出群眾評、評群眾,群眾學、學群眾,著重推選群眾身邊看得見、摸得著、過得硬、學得到的先進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親、可學,使道德模范推薦評選表彰活動成為群眾進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載體,使道德模范逐步成為廣大公民學習的楷模。
3.加強宣傳,重在深入人心。把宣傳教育貫穿推薦評選表彰活動始終,大力宣傳近年來公民道德建設的經驗和成效,宣傳我縣公民良好的精神風貌,宣傳公民道德建設中涌現的先進人物的事跡和思想、品格,努力擴大活動影響,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道德建設的濃厚氛圍,形成追求先進、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的良好社會風尚。
附件:寧化縣第二屆道德模范推薦表[點擊此處下載推薦表]
寧化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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