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城區廉租房管理辦法(修訂)
??? 第六條? 廉租住房的租金標準和租賃補貼標準由縣住建局會同縣物價局、縣財政局、縣經營公司等部門按以下原則進行核定,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執行。
??? (一)租金標準按照廉租住房的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因素測定;
??? (二)租賃補貼標準按照普通住房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額測定;
??? (三)租金核減標準按照承租公房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差額測定,核減后的租金應符合廉租住房租金標準。
??? 第七條? 縣財政設立廉租住房資金專戶。資金來源實行財政預算安排,多渠道籌措并舉的原則。主要包括:
??? (一)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 (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按規定提取的廉租住房補充資金;
??? (三)直管公房售房款及拆遷補償中安排的資金;
??? (四)國有土地公開轉讓、拍賣后出讓金中2%安排的資金;
??? (五)社會捐贈的資金;
??? (六)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 廉租住房資金嚴格按照《財政部、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落實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通知》(財綜〔2006〕25 號)要求,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專項用于租賃補貼的發放,廉租住房的購建、維修養護等,不得挪作他用。
??? 第八條? 廉租住房來源渠道主要包括:
??? (一)政府出資建設的廉租房;
??? (二)政府出資收購的住房;
??? (三)騰退封存的公有住房;
??? (四)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閑置的公有住房;
??? (五)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中按規定配建的廉租住房;
??? (六)社會捐贈的住房;
??? (七)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 用于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有關部門應及時移交給縣經營公司,實行統一管理。
??? 第九條? 政府新建廉租住房的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廉租住房建設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收購空置商品房及舊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以及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 第十條? 新建的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積和裝修標準應嚴格控制,配備基本生活配套設施,做到交房時即可入住使用。
??? 第十一條? 新建的廉租房應依托一個小區實行物業統一管理,對符合入住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予以免收物業管理費,其物業管理費由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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