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切實抓好造林綠化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中央和省、市屬駐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造林綠化推進森林福建建設的通知》(閩委〔2010〕37號)和全省、全市造林綠化動員視頻會議精神,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2010-2011年造林綠化任務,現就造林綠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積極發動
森林具有涵養水源、固碳制氧、保持水土、防風固沙、休憩、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功能,在防御和減少自然災害、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力推進造林綠化,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設生態文明,打造宜居環境,提高居民幸福指數,推動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造林綠化的重大意義,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面推進造林綠化工作。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科學設計活動載體,大力宣傳造林綠化的重要意義、黨的興林富民政策、造林綠化的經驗做法和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積極引導發動廣大干部群眾、社會主體參與造林綠化,在全社會營造“愛綠、植綠、護綠、養綠”的濃厚氛圍。縣直各單位和各鄉(鎮)都要組織開展一次黨政機關干部集體植樹活動,掀起新一輪造林綠化高潮。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
(一)目標任務。2010-2011年全縣安排造林綠化任務12.755萬畝,其中山上造林12萬畝(宜林荒山造林6.8萬畝、疏林地補植1萬畝、跡地更新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4.2萬畝)、山下造林即非規劃林地造林7550畝(各鄉鎮和有關單位任務安排詳見附件)。通過加快造林綠化,力爭到2013年森林覆蓋率凈增長2.03個百分點,達到69.53%,到201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70.03%。
(二)工作重點。山上造林方面:對現有宜林荒山荒地、林中林緣空地和各類跡地,要全部造林更新;對25度以上坡耕地,力爭全部造上林;對疏林地,要在盡量保留母樹、幼樹的基礎上,按照合理密度補植,確保其成林達標;對水庫周邊一重山的林中林緣空地,要種上名貴樹、彩葉樹;在縣西部水土流失區,要將造林綠化與水土保持有機結合,整合造林綠化和水土保持資金,大種油茶等經濟樹種,既保持水土,又促農增收。山下造林方面:一是突出抓好縣城綠化。建好城市片林和300畝森林公園,按規劃對街道、公園、單位庭院、公共區域、休閑地進行全方位綠化,建立起多樹種合理搭配、多層次綠化美化的城市綠化生態系統,爭創森林縣城。新開發的小區綠化要與基建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未通過縣綠化委員會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小區樓房不得開盤出售。二是突出抓好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駐寧部隊、學校、村部的綠化,建成綠化示范點。三是突出抓好曹坊、石壁2個市級中心鎮和46個新農村建設示范村、推進村,以及9個農村住房災后重建集中安置點的綠化,創建綠色家園。四是突出抓好各鄉(鎮)100畝森林公園、各村1片景觀林的建設,鄉村要認真做好規劃,縣城建局負責指導,縣委農辦負責督促檢查,各鄉鎮長、村委會主任為森林公園、景觀林建設責任人。五是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和省、縣道沿線的造林綠化,可造林地段全部納入綠色通道建設范圍,做到“路中有景、景中有路”。六是突出抓好翠江、東溪、西溪等重點江河流域生態修復。
三、落實要素,科學營林
(一)落實造林要素
1、落實林地。根據今冬明春造林綠化任務,按照宜林荒山造林、疏林地補植、采伐和火燒跡地更新、非規劃林地造林等幾個類別,結合“四綠”工程建設,分項一塊一塊把造林綠化用地落到小班地塊。各鄉鎮和有關單位要迅速組織做好造林作業設計、林地整地、挖穴等造林準備工作,充分發動群眾利用農閑季節,組織農村勞動力積極投入造林綠化活動。造林面積較大且相對集中連片的地方,可引入專業工程隊造林,提高造林效率。林地準備工作要求在2011年1月中旬前完成。
2、落實種苗。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根據造林任務數,盡快落實種苗。其中:山上造林用苗由業主和林業局負責落實,鄉(鎮)所在地綠化苗木由林業局負責提供,其余苗木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落實。需林業部門幫助聯系苗木的,有關責任單位要在12月31日前將所需苗木的品種、數量報縣林業局匯總,并簽訂苗木供需協議。要加強現有苗木的防病防寒防凍管理,確保合格苗出圃。要加強苗木流通管理,嚴防偽劣、帶病蟲害或不合格苗木進入市場。要積極扶持發展林木種苗公司,提高苗木自給能力。要按照“四綠大苗化、樹種多樣化、品種珍貴化、色彩季相化、林分高質化、效益最大化”要求,優化苗木供應結構,其中山上造林要大力推廣良種壯苗、輕基質容器苗;城市、村鎮、通道造林綠化,要選用鄉土珍貴樹種大苗,確保當年造林、當年見效;油茶種植要把握無良種優苗不造林的原則,選擇通過省級以上林木良種審(認)定委員會審(認)定的油茶品種造林。
3、落實主體。造林綠化的主體是林地所有者或承包經營者。一是對已承包到戶(聯戶)的林地,由農戶(聯戶)負責造林;農戶(聯戶)自己不愿造林也不愿意租給別人造林的,村集體要收回林地并組織造林更新。二是對村集體保留或承包到村民小組(自然村)的,分別由村集體、村民小組(自然村)負責成立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統一造林。三是對國有林場、國有采育場和其他國有單位經營管理范圍的林地,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造林。四是華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的造林綠化;工礦企業負責工礦區造林恢復植被,其他企業負責企業廠區、經營區內的無林地造林綠化;各機關單位負責辦公場所的綠化。五是鼓勵龍頭企業、加工企業和種植大戶租地造林,鼓勵農民以林地入股,與企業、大戶合作造林,建立商品林基地和企業原料林基地。六是采伐跡地由林權所有者或承包經營者負責造林;火燒跡地由林地所有者、承包經營者或火災肇事者負責造林,火災肇事者無能力造林的,由村集體負責造林。七是對已明晰經營權但未造林或逾期未更新的林地,在征求經營者意見并經公示的前提下,可采取租賃、合作等有償方式,由有造林意愿的經濟主體或造林大戶、聯戶進行造林。八是縣林業局成立了造林公司,可承接造林。九是對權屬糾紛一時難以解決的造林地,先擱置爭議,由村委會組織造林后再解決糾紛。十是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社會團體、臺資外資企業、民間組織、非公企業和個人,通過捐資、認養、義務植樹和租地造林等方式,積極參與建設黨員先鋒林、青年林、雙擁林、紀念林、風景林等。
(二)堅持科學營林。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把科學造林和經營管理的理念貫穿到造林綠化全過程,提高造林實效,確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1、科學規劃。對山上造林,要按照“適地適樹適種源”和“分類經營”要求,明確培育目標,科學確定造林樹種(品種)、造林方式、配置結構和造林密度。其中商品林建設要以優質、高效、速生、豐產為目標,大力發展速生樹、鄉土樹、珍貴樹、經濟林;生態林建設特別是在江河流域兩側一重山、水庫周圍營造水源涵養林時,要多選擇鄉土闊葉樹種和保水、固土能力強的樹種,多造混交林。對山下造林,要堅持因地制宜和統籌布局的原則,與城鎮發展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規劃、旅游發展規劃等相協調,按照點、線、面相結合,喬、灌、草相配套的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使植樹造林與城市、小城鎮發展融為一體,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的綠化新格局;要堅持綠化美化相結合,把造林綠化上升到景觀層次,科學配置樹種,統籌考慮景觀效果,提倡多栽樹、栽大樹、栽好樹,多建城市片林、森林公園、通道林帶,多種2行以上、1畝以上的塊狀帶狀林;要突出文化品位,彰顯客家特色,增強祖地吸引力。
2、科學種植。嚴格落實造林技術規程,按照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加強造林質量標準的全程監管和造林人員培訓。大力推廣營林機械、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生物有機肥料等現代林業科技成果在植樹造林上的應用(飲用水源區、水庫周邊一重山范圍的造林綠化除外),降低勞動成本,提高造林成效。要合理安排造林時間,大田(裸根)苗中的針葉樹種在2011年立春前造完,鄉土闊葉樹種在2月前造完,容器苗在3月底前造完。
3、落實管護。山上造林由林業經營者負責管護,縣城森林公園由縣城建局管護,鄉(鎮)森林公園由當地政府管護,村景觀林由所在村委會管護,其他的由各責任單位落實具體管護主體。各管護主體要加強對新造林的撫育管理,及時補植補種,嚴防人畜破壞,嚴防森林火災,嚴防森林病蟲害,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各鄉鎮要把造林綠化列入村情民情檔案管理。
四、加大扶持,提供支撐
造林綠化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省、市出臺的鼓勵植樹造林的各項優惠政策,為造林綠化提供政策支撐。在此基礎上,縣里對保質保量完成造林綠化任務的鄉鎮和部門,每畝再增加獎金1元;對石壁鎮、淮土鄉新植油茶林的,每畝由縣林業局再補助100元,如果屬于水土保持項目區的縣水保辦再補助100元;石壁鎮、淮土鄉以外的鄉鎮種植毛竹、油茶的,由林業局每畝再補助100元。
五、加強保護,鞏固成果
堅持一手抓造林綠化,一手抓森林資源保護,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加強林地保護,嚴格林地征占用審核、審批制度,建設項目盡量少占用林地。轉變采伐方式,從2011年起連續三年,嚴控低產林改造,暫停對天然闊葉林采伐,暫停對天然針葉林皆伐;坡度大于25度的一般人工用材林提倡實行擇伐。全縣皆伐面積控制在“十一五”期間年均皆伐面積的50%以內。強化森林防火,嚴格落實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加強森林防火監測預警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森林火災控制在指標之內。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檢疫御災和防治減災體系建設,加大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無公害防治,持續開展檢疫執法行動,確保不出現松材線蟲病和大面積病蟲災害,成災率控制在3‰以下。加強林木采伐、木材運輸和加工企業管理,嚴格林業執法,嚴厲打擊亂征亂占林地、亂采濫挖、亂砍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章野外用火、森林火災肇事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六、強化領導,加快推進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造林綠化作為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來抓。一要加強領導。建立縣、鄉(鎮)、村三級黨政主要領導抓造林綠化的工作機制,做到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抓具體。縣成立造林綠化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鄉(鎮)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負責本地造林綠化工作的組織協調。縣領導按所掛鄉鎮分別掛點鄉鎮造林綠化工作。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每人要負責建立一片高標準的示范林。二要強化責任。縣委、縣政府將今冬明春造林綠化任務納入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黨委、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對未完成任務或未達標的予以問責。同時與林木采伐許可證掛鉤,對未完成任務的鄉(鎮)和單位,木材采伐指標實行不批或少批。三要協同推進。各鄉鎮、村、縣各有關部門要迅速把造林綠化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林班小班和山頭地塊,制作標注造林綠化地點和階段進度的作戰圖,掛圖作戰,序時推進。縣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積極服務和推進造林綠化工作,其中:林業部門主要負責山上造林規劃、種苗供應、技術指導,掌握造林進度并及時通報,制定檢查驗收辦法,組織開展逐片檢查驗收;交通、公路、高指辦等部門要分別負責道路兩側紅線以內的造林綠化;城建、農辦等部門要分別負責組織城市、鄉鎮和村莊綠化;經貿、國土、水利、教育等部門及部隊要分別牽頭負責企業綠化、礦山植被恢復和“青山掛白”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校園及軍營綠化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華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綠化;監察、效能部門負責造林綠化效能督查檢查;財政、金融部門負責籌措造林補助資金和造林貸款的發放工作,并落實到位;宣傳部門負責造林綠化的宣傳。四要督促檢查。從12月15日起,由縣造林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責任單位造林綠化進度實行5天一調度,10天一通報。縣監察局、效能辦要牽頭對造林綠化進行專項督查,縣人大、政協要組織開展調研視察活動。造林綠化檢查通報結果與造林補助資金安排掛鉤。縣里成立造林綠化工作指導組,由縣林業局派出工作隊分別到各鄉(鎮)和重點村,配合抓好造林綠化工作,確保造林進度和質量。
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
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30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造林綠化推進森林福建建設的通知》(閩委〔2010〕37號)和全省、全市造林綠化動員視頻會議精神,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2010-2011年造林綠化任務,現就造林綠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積極發動
森林具有涵養水源、固碳制氧、保持水土、防風固沙、休憩、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功能,在防御和減少自然災害、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力推進造林綠化,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設生態文明,打造宜居環境,提高居民幸福指數,推動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造林綠化的重大意義,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面推進造林綠化工作。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科學設計活動載體,大力宣傳造林綠化的重要意義、黨的興林富民政策、造林綠化的經驗做法和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積極引導發動廣大干部群眾、社會主體參與造林綠化,在全社會營造“愛綠、植綠、護綠、養綠”的濃厚氛圍。縣直各單位和各鄉(鎮)都要組織開展一次黨政機關干部集體植樹活動,掀起新一輪造林綠化高潮。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
(一)目標任務。2010-2011年全縣安排造林綠化任務12.755萬畝,其中山上造林12萬畝(宜林荒山造林6.8萬畝、疏林地補植1萬畝、跡地更新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4.2萬畝)、山下造林即非規劃林地造林7550畝(各鄉鎮和有關單位任務安排詳見附件)。通過加快造林綠化,力爭到2013年森林覆蓋率凈增長2.03個百分點,達到69.53%,到201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70.03%。
(二)工作重點。山上造林方面:對現有宜林荒山荒地、林中林緣空地和各類跡地,要全部造林更新;對25度以上坡耕地,力爭全部造上林;對疏林地,要在盡量保留母樹、幼樹的基礎上,按照合理密度補植,確保其成林達標;對水庫周邊一重山的林中林緣空地,要種上名貴樹、彩葉樹;在縣西部水土流失區,要將造林綠化與水土保持有機結合,整合造林綠化和水土保持資金,大種油茶等經濟樹種,既保持水土,又促農增收。山下造林方面:一是突出抓好縣城綠化。建好城市片林和300畝森林公園,按規劃對街道、公園、單位庭院、公共區域、休閑地進行全方位綠化,建立起多樹種合理搭配、多層次綠化美化的城市綠化生態系統,爭創森林縣城。新開發的小區綠化要與基建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未通過縣綠化委員會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小區樓房不得開盤出售。二是突出抓好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駐寧部隊、學校、村部的綠化,建成綠化示范點。三是突出抓好曹坊、石壁2個市級中心鎮和46個新農村建設示范村、推進村,以及9個農村住房災后重建集中安置點的綠化,創建綠色家園。四是突出抓好各鄉(鎮)100畝森林公園、各村1片景觀林的建設,鄉村要認真做好規劃,縣城建局負責指導,縣委農辦負責督促檢查,各鄉鎮長、村委會主任為森林公園、景觀林建設責任人。五是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和省、縣道沿線的造林綠化,可造林地段全部納入綠色通道建設范圍,做到“路中有景、景中有路”。六是突出抓好翠江、東溪、西溪等重點江河流域生態修復。
三、落實要素,科學營林
(一)落實造林要素
1、落實林地。根據今冬明春造林綠化任務,按照宜林荒山造林、疏林地補植、采伐和火燒跡地更新、非規劃林地造林等幾個類別,結合“四綠”工程建設,分項一塊一塊把造林綠化用地落到小班地塊。各鄉鎮和有關單位要迅速組織做好造林作業設計、林地整地、挖穴等造林準備工作,充分發動群眾利用農閑季節,組織農村勞動力積極投入造林綠化活動。造林面積較大且相對集中連片的地方,可引入專業工程隊造林,提高造林效率。林地準備工作要求在2011年1月中旬前完成。
2、落實種苗。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根據造林任務數,盡快落實種苗。其中:山上造林用苗由業主和林業局負責落實,鄉(鎮)所在地綠化苗木由林業局負責提供,其余苗木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落實。需林業部門幫助聯系苗木的,有關責任單位要在12月31日前將所需苗木的品種、數量報縣林業局匯總,并簽訂苗木供需協議。要加強現有苗木的防病防寒防凍管理,確保合格苗出圃。要加強苗木流通管理,嚴防偽劣、帶病蟲害或不合格苗木進入市場。要積極扶持發展林木種苗公司,提高苗木自給能力。要按照“四綠大苗化、樹種多樣化、品種珍貴化、色彩季相化、林分高質化、效益最大化”要求,優化苗木供應結構,其中山上造林要大力推廣良種壯苗、輕基質容器苗;城市、村鎮、通道造林綠化,要選用鄉土珍貴樹種大苗,確保當年造林、當年見效;油茶種植要把握無良種優苗不造林的原則,選擇通過省級以上林木良種審(認)定委員會審(認)定的油茶品種造林。
3、落實主體。造林綠化的主體是林地所有者或承包經營者。一是對已承包到戶(聯戶)的林地,由農戶(聯戶)負責造林;農戶(聯戶)自己不愿造林也不愿意租給別人造林的,村集體要收回林地并組織造林更新。二是對村集體保留或承包到村民小組(自然村)的,分別由村集體、村民小組(自然村)負責成立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統一造林。三是對國有林場、國有采育場和其他國有單位經營管理范圍的林地,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造林。四是華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的造林綠化;工礦企業負責工礦區造林恢復植被,其他企業負責企業廠區、經營區內的無林地造林綠化;各機關單位負責辦公場所的綠化。五是鼓勵龍頭企業、加工企業和種植大戶租地造林,鼓勵農民以林地入股,與企業、大戶合作造林,建立商品林基地和企業原料林基地。六是采伐跡地由林權所有者或承包經營者負責造林;火燒跡地由林地所有者、承包經營者或火災肇事者負責造林,火災肇事者無能力造林的,由村集體負責造林。七是對已明晰經營權但未造林或逾期未更新的林地,在征求經營者意見并經公示的前提下,可采取租賃、合作等有償方式,由有造林意愿的經濟主體或造林大戶、聯戶進行造林。八是縣林業局成立了造林公司,可承接造林。九是對權屬糾紛一時難以解決的造林地,先擱置爭議,由村委會組織造林后再解決糾紛。十是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社會團體、臺資外資企業、民間組織、非公企業和個人,通過捐資、認養、義務植樹和租地造林等方式,積極參與建設黨員先鋒林、青年林、雙擁林、紀念林、風景林等。
(二)堅持科學營林。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把科學造林和經營管理的理念貫穿到造林綠化全過程,提高造林實效,確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1、科學規劃。對山上造林,要按照“適地適樹適種源”和“分類經營”要求,明確培育目標,科學確定造林樹種(品種)、造林方式、配置結構和造林密度。其中商品林建設要以優質、高效、速生、豐產為目標,大力發展速生樹、鄉土樹、珍貴樹、經濟林;生態林建設特別是在江河流域兩側一重山、水庫周圍營造水源涵養林時,要多選擇鄉土闊葉樹種和保水、固土能力強的樹種,多造混交林。對山下造林,要堅持因地制宜和統籌布局的原則,與城鎮發展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規劃、旅游發展規劃等相協調,按照點、線、面相結合,喬、灌、草相配套的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使植樹造林與城市、小城鎮發展融為一體,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的綠化新格局;要堅持綠化美化相結合,把造林綠化上升到景觀層次,科學配置樹種,統籌考慮景觀效果,提倡多栽樹、栽大樹、栽好樹,多建城市片林、森林公園、通道林帶,多種2行以上、1畝以上的塊狀帶狀林;要突出文化品位,彰顯客家特色,增強祖地吸引力。
2、科學種植。嚴格落實造林技術規程,按照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加強造林質量標準的全程監管和造林人員培訓。大力推廣營林機械、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生物有機肥料等現代林業科技成果在植樹造林上的應用(飲用水源區、水庫周邊一重山范圍的造林綠化除外),降低勞動成本,提高造林成效。要合理安排造林時間,大田(裸根)苗中的針葉樹種在2011年立春前造完,鄉土闊葉樹種在2月前造完,容器苗在3月底前造完。
3、落實管護。山上造林由林業經營者負責管護,縣城森林公園由縣城建局管護,鄉(鎮)森林公園由當地政府管護,村景觀林由所在村委會管護,其他的由各責任單位落實具體管護主體。各管護主體要加強對新造林的撫育管理,及時補植補種,嚴防人畜破壞,嚴防森林火災,嚴防森林病蟲害,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各鄉鎮要把造林綠化列入村情民情檔案管理。
四、加大扶持,提供支撐
造林綠化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省、市出臺的鼓勵植樹造林的各項優惠政策,為造林綠化提供政策支撐。在此基礎上,縣里對保質保量完成造林綠化任務的鄉鎮和部門,每畝再增加獎金1元;對石壁鎮、淮土鄉新植油茶林的,每畝由縣林業局再補助100元,如果屬于水土保持項目區的縣水保辦再補助100元;石壁鎮、淮土鄉以外的鄉鎮種植毛竹、油茶的,由林業局每畝再補助100元。
五、加強保護,鞏固成果
堅持一手抓造林綠化,一手抓森林資源保護,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加強林地保護,嚴格林地征占用審核、審批制度,建設項目盡量少占用林地。轉變采伐方式,從2011年起連續三年,嚴控低產林改造,暫停對天然闊葉林采伐,暫停對天然針葉林皆伐;坡度大于25度的一般人工用材林提倡實行擇伐。全縣皆伐面積控制在“十一五”期間年均皆伐面積的50%以內。強化森林防火,嚴格落實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加強森林防火監測預警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森林火災控制在指標之內。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檢疫御災和防治減災體系建設,加大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無公害防治,持續開展檢疫執法行動,確保不出現松材線蟲病和大面積病蟲災害,成災率控制在3‰以下。加強林木采伐、木材運輸和加工企業管理,嚴格林業執法,嚴厲打擊亂征亂占林地、亂采濫挖、亂砍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章野外用火、森林火災肇事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六、強化領導,加快推進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造林綠化作為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來抓。一要加強領導。建立縣、鄉(鎮)、村三級黨政主要領導抓造林綠化的工作機制,做到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抓具體。縣成立造林綠化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鄉(鎮)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負責本地造林綠化工作的組織協調。縣領導按所掛鄉鎮分別掛點鄉鎮造林綠化工作。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每人要負責建立一片高標準的示范林。二要強化責任。縣委、縣政府將今冬明春造林綠化任務納入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黨委、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對未完成任務或未達標的予以問責。同時與林木采伐許可證掛鉤,對未完成任務的鄉(鎮)和單位,木材采伐指標實行不批或少批。三要協同推進。各鄉鎮、村、縣各有關部門要迅速把造林綠化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林班小班和山頭地塊,制作標注造林綠化地點和階段進度的作戰圖,掛圖作戰,序時推進。縣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積極服務和推進造林綠化工作,其中:林業部門主要負責山上造林規劃、種苗供應、技術指導,掌握造林進度并及時通報,制定檢查驗收辦法,組織開展逐片檢查驗收;交通、公路、高指辦等部門要分別負責道路兩側紅線以內的造林綠化;城建、農辦等部門要分別負責組織城市、鄉鎮和村莊綠化;經貿、國土、水利、教育等部門及部隊要分別牽頭負責企業綠化、礦山植被恢復和“青山掛白”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校園及軍營綠化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華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綠化;監察、效能部門負責造林綠化效能督查檢查;財政、金融部門負責籌措造林補助資金和造林貸款的發放工作,并落實到位;宣傳部門負責造林綠化的宣傳。四要督促檢查。從12月15日起,由縣造林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責任單位造林綠化進度實行5天一調度,10天一通報。縣監察局、效能辦要牽頭對造林綠化進行專項督查,縣人大、政協要組織開展調研視察活動。造林綠化檢查通報結果與造林補助資金安排掛鉤。縣里成立造林綠化工作指導組,由縣林業局派出工作隊分別到各鄉(鎮)和重點村,配合抓好造林綠化工作,確保造林進度和質量。
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
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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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伍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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