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寧化縣黃慎文藝獎評獎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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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文件
寧委辦發〔2007〕3號
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 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寧化縣黃慎文藝獎評獎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
《寧化縣黃慎文藝獎評獎暫行辦法》已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
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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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化縣黃慎文藝獎評獎暫行辦法
為繁榮我縣文藝創作,進一步調動我縣文藝工作者的創作積極性,促進我縣文藝事業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性? 質? 宗? 旨
第一條? 黃慎文藝獎是我縣最高級別的綜合性文藝獎。
第二條? 黃慎文藝獎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
第三條? 黃慎文藝獎用以表彰和獎勵我縣的優秀文藝成果,激勵文藝工作者,培養優秀文藝人才,推動文藝創作,繁榮和發展我縣文藝事業。
獎項設置和評獎對象
第四條? 黃慎文藝獎的每屆評獎,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相應的獎項和獎次。評獎堅持高質量、高標準和寧缺勿濫的原則。
第五條? 凡我縣文藝工作者和愛好者創作并在市級以上獲獎或公開發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覽的文學、音樂、舞蹈、書法、美術、攝影、電影、電視、戲劇、曲藝、民間藝術等優秀文藝作品均可參加評獎。
第六條? 一部(件)作品原則上只可參加一屆黃慎文藝獎評獎,但在上屆評獎中未曾獲獎,進行重大加工修改后,并經實踐檢驗確屬優秀的作品,可參加下屆評獎,但原則上只限復評一次。
第七條? 寧化縣黃慎文藝獎原則上三年評選一次。參評作品發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覽的時間上限,應和上屆評獎的時間下限相銜接。
評獎標準和獎勵辦法
第八條? 黃慎文藝獎授予的作品,必須是體現時代精神,弘揚民族優秀文化,有利于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有力于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有力于發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民族團結、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在藝術上具有獨創性和較高審美價值,在市內外有較大影響。
第九條? 黃慎文藝獎由縣人民政府頒發。對獲獎作品授予匾(牌)、證書,并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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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匾(牌)、證書由縣人民政府監制。
評選機構
第十條? 設立黃慎文藝獎評審委員會,審議表決每屆“文藝獎”各項作品和獎次。寧化縣黃慎文藝獎評獎工作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
黃慎文藝獎的評獎采用四級評審制,即專業評議小組初評,縣委宣傳部部務會審核,縣黃慎文藝獎評審委員會評定,縣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一條? 黃慎文藝獎評審委員會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和負責人、專家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員若干名。
第十二條? 黃慎文藝獎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設在縣委宣傳部,具體負責黃慎文藝獎評獎活動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評審委員會根據每屆評獎的獎勵設置,設立與評獎門類相對應的、由我縣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專業評議小組。
專業評議小組的成員及其負責人,由縣委宣傳部、縣文聯、縣文化體育局提出建議名單,報評審委員會聘請,并在評審委員會授權下工作。
評? 審? 程? 序
第十四條? 黃慎文藝獎的申報工作由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負責組織。
參評作品應由作者或作品的創作單位,向各鄉鎮或縣直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提交作品原件、復制件或獲獎、參展證書及評審費,填寫《寧化縣黃慎文藝獎申報表》。
第十五條? 提名推薦由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負責。
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在對申請作品進行篩選的基礎上,遴選優秀作品向縣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名推薦,進入初評。
屬特殊情況的,可由3名(含3名)以上已被聘任的專業評議小組成員聯名推薦,直接進入初評。
第十六條? 初評工作由各專業評議小組負責。
專業評議小組在提名推薦的作品進行評議的基礎上,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確定得獎的候選作品,然后送縣委宣傳部部務會審核。
各專業評議小組在表決時,參加表決的人數不得少于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二,贊成票占應參加表決的人數半數以上為有效。
第十七條? 縣委宣傳部部務會在各專業評議小組進行初評的基礎上,對候選作品進行審核后,提交黃慎文藝獎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參加表決的人數不得少于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贊成數占應參加表決的人數半數以上為有效。評審委員會同意后,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縣公示,然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對獲獎作品的版權、內容和有關問題持有異議者,可在公布之日起半個月內向縣黃慎文藝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由黃慎文藝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確無異議,即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對弄虛作假或侵犯他人權益者,取消參評資格;已授獎者,取消所得榮譽,追回獲獎證書和獎金,并給予處分;情節嚴重者,可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獲獎作品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縣公布。
第十九條? 凡評審委員會成員和各專業評議小組成員及其直系親屬的作品,在評議、投票和評審時本人應回避。
附? 則
第二十條? 黃慎文藝獎的評獎經費和獎金,由縣財政核撥。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縣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主題詞:文藝? 評獎辦法? 通知
抄送:縣人大辦、縣政協辦
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2007年7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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