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
東南網7月9日訊(本網記者張立慶)根據國家部署,經省政府同意,7月2日,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省稅務局印發《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閩人社發〔2020〕4號),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減輕企業和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
福建全省對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繼續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今年可自愿緩繳保費,明年底前進行補繳。
預計今年全省將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245億元左右,比延長前預計的減免額增加115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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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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